為了加強商學院黨總支自身建設,規范黨總支的工作,提高黨總支工作質量和水平,結合本系實際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黨總支委員會議的主要內容
1、討論和決定本支部、部門對黨和國家有關方針、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的貫徹落實。
2、討論黨總支年度和學期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。
3、分析黨員、教職工和學生思想狀況,提出加強思想教育工作和德育工作的意見和措施。
4、分析和研究黨支部的狀況,提出加強黨支部建設的指導意見。
5、討論決定發展黨員工作,提出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和預備黨員教育的意見和措施。
6、貫徹黨管干部的原則,按照干部管理權限,討論和決定本部門干部任用及干部教育管理工作。
7、研究青年教師和學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會、共青團、學生會工作。
8、分析和研究本總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。
9、研究和落實校黨委、行政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黨總支委員會議的議事規則
1、會議由黨總支書記負責召集和主持,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方可召開。
2、會議原則上每兩個月召開一次,若遇重要問題需要研究可臨時召開會議。
3、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。討論并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,同一問題的贊成人數超過到會委員半數為通過。如對重要問題意見分歧較大,不能形成決議時,除緊急情況外,一般應暫緩做出決定,進一步調查研究,交換意見,下次再議,或向上級黨組織請示。
4、會議議題由黨總支書記會前與其他黨總支委員商量后提出。會議議題及開會時間,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。凡提交會議討論的重要議題,有關人員應做好充分準備。
5、會議應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,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。
三、會議的成員
參加黨總支委員會議的成員為黨總支委員,黨政秘書列席會議并負責會議記錄。根據工作需要,非黨總支委員的教工和學生黨支部書記可列席會議。
商學院黨總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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